因交通管理的需要,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于2023年7月27日起,启用以下区域交通技术监控抓拍设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闯红灯、违法变更车道、逆行、违法掉头、闯禁行区、占用非机动车道、占用公交车道、越线停车、不礼让行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系安全带、行车中接打电话、不按规定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1.芳草路/海洋街
2.芳草路/惠宾街
3.芳草路/环城南街
4.辽河南路/环城南街
5.林丰路/陈家路
6.青年路/海洋街
7.石化路/海洋街
8.泰山北路/大众街
9.兴油支路/环城南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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