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典型问题

接到接访通知不安排人接待,该公家鉴定的让群众出钱……本溪市纪委监委严明纪律作风,强化警示震慑,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通报3起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典型问题。

1.本溪市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于涛未正确履职及时化解信访问题。

2022年3月,于涛作为本溪市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分管信访工作的副支队长,漠视信访群众诉求,未执行接待信访群众工作有关规定,两次接到接访通知均未安排工作人员接访,贻误工作。2022年5月,于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本溪满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处原主任鲍丽华履职不力造成经济损失问题。

2017年8月,本溪县房产管理处为群众办理房产续贷抵押登记时,未按规定将土地和房屋一并办理抵押登记,并加盖已作废的公章,形成不良贷款至今尚未收回。时任本溪县房产管理处主任鲍丽华履职不力负有领导责任。2023年3月,鲍丽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平山区林业服务中心原主任邱丰不作为乱作为致使案件无法移交问题。

2023年1月,时任平山区林业服务中心主任的邱丰在处置一起盗伐林木问题线索过程中,将应由林业部门鉴定的事项要求群众出资鉴定,导致群众支付鉴定费用3000元。同时,邱丰接受请托,未按规定履行林业行政处罚相关程序和手续,致使案件部分证据材料灭失,造成本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无法移交。2023年6月,邱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辽沈晚报特派本溪主任记者 金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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