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10元车费引纠纷,在葫芦岛绥中县的一辆客车上发生惊险一幕:乘客骆某某在大巴车上发难,先动手再抢夺司机手中的方向盘,幸好司机及时停车,避免一起重大事故发生,10月8日,抢夺大巴车方向盘的男子骆某某因涉嫌妨害安全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警察同志:有人抢夺大客司机的方向盘,情况危急……”9月27日15时24分,葫芦岛绥中县局沙河镇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赤峰开往绥中的客车上,有名男乘客抢夺驾驶员的方向盘。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办案民警介绍,骆某某当日乘坐该客车,到绥中达沙河镇叶家村附近的路口时要求下车。驾驶员提出,该路口不是停车地点,且当天因为路况不佳而绕道产生了多余的油费,要求骆某某补缴十元车费。骆某某拒绝支付,与驾驶员发生争执,随后开始抢夺方向盘。
“当时汽车正在行驶中,司机边驾驶汽车边同男子沟通,让其按照规定车票钱购票。”一名乘客回忆当时情景时说,当时车上还有不少其他乘客,若司机处理不当随时都将酿成重大车祸。
所幸,驾驶员处理得当,及时刹车并将车停靠在路边。其他乘客立即报警,车上无人受伤。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经当地检察院批准,已正式逮捕该男子,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刑拘,随后,对其提出起诉。
辽沈晚报特派葫芦岛记者 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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