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多年的朋友终于握手言和,多谢检察官帮助我们化解了这场纠纷。”日前,在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检察院,因借款纠纷准备对簿公堂的当事人刘某连连向办案检察官表达谢意。
原来,刘某的朋友10年前向其借款30万元,约定年利率20%,到期后,刘某多次催款未果,无奈向细河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承办检察官在调查了解案情后,以“支持起诉+和解办案”模式,支持原告方起诉,同时从情理和法理双重角度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政策,讲清利害关系,针对双方诉求进行调解。在检察院和法院两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刘某与朋友达成和解,刘某将借款利息减半,对方承诺还款。
今年,细河区人民检察院在实际工作中认识到,对于一些民事纠纷案件,支持起诉不是目的,化解矛盾才是目标。只有实质性地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当事人的急难愁盼,才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节省司法资源。为此,细河区人民检察院探索“支持起诉+和解办案”模式,加强与细河区人民法院的沟通衔接,检察院干警经常到法院诉前调解中心了解本地区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群体诉求情况,发挥检、法各自的职能优势,相互配合,参与民事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为促进当事人双方和解寻求最佳解决方案。截至目前,通过“支持起诉+和解办案”模式,成功化解矛盾纠纷7件。
王子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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